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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利集团304am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
发布人:于振洋  发布时间:2023-08-09   浏览次数:6005

根据学校《关于进行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》的精神,结合永利集团304am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细则。

一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
4. 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
5.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
二、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

1.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

等级

占应参评学生总数

百分比

学业奖学金

(元)

特等

20%

22000

一等

20%

12000

二等

60%

6000

2.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。

三、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

1.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:校本部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(有协议规定的,执行协议政策),定向就业类中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、“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”的硕士研究生。

2.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研究生范围:校本部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,定向就业类中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的博士研究生

3.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,执行博士奖助学金标准。

四、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

1.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
1研究生课程成绩积分(最高45分,学部提供);

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以从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。

课程成绩积分=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*所占权重45%

2论文开题成绩与硕士科研综合表现积分(最高45分)

1)开题成绩积分(最高15分,由中心考核)

论文开题的评议结果采用五级分制,记为“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”,相应参考分值为:“优秀”15-13分,“良好”12-10分,“中等”9-7分,“及格”6-4分,“不及格”3-1分。

2)创新性学术成果积分(最高15分,学院考核)

类别

具体内容

分值

A类创新性成果

l  本领域顶级国际期刊论文;

l  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或JCR一区期刊论文;

l  CCF A类会议论文;

l  国家级科研奖励(有证书);

l  省部级一等奖(有证书);

l  已产生重大效益的授权发明专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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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类创新性成果

l  中科院三区及以上论文或JCR二区及以上论文;

l  CCF B类会议论文;

l  学部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或会议(列表见附件);

l  相关的国内一级学会顶级期刊论文;

l  省部级二等奖(有证书);

l  国际/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;

l  参与撰写的高水平专著(撰写字数1万字以上,有署名);

l  参与制定的国际/国家/行业标准(有署名);

l  参与撰写并被采纳的国家或省部级咨询报告(有署名);

l  具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(鉴定证书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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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类创新性成果

l  省部级三等奖(有证书);

l  参与完成的重大项目结题报告、科技报告、国防报告(有署名);

l  国际/国内重要科技评测或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(排名第1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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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
1. 学术文章中某些学术声誉较差的期刊除外,如IEEE Access等期刊。
   2.
成果只奖励1人,分值系数:第一完成人1.0,第二完成人0.5,第三完成人0.3,第四完成人及以后0.1。如果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自己的导师时,等同于第一作者;其它情况正常排序
   3.
成果内容必须与课题相关;
   4.
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永利集团304am;
   5.
作者署名中必须包括参评者导师;
   6.
成果录用时间应在参评者硕士研究生入学之后。
   7.
若已发表附文章复印件,若已录用待发表附录用通知及版面费收据,若只有EMAIL通知要由导师审核签字认定其是否属实。

 

3)科研实践积分(最高15分,由中心和学部考核);

  •  工程项目积分(最高10分,中心考核):

    优秀:10-9分;良好:9-7分;中等:6-5分,及格:4-3分,不及格:2-1分。一般“优秀”不超过25%,“及格、不及格”不少于15%。

  • 研究生期间参加科技类竞赛(最高5分,学工考核):

  1.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,负责人加5分、成员4

  2. 国家级二等奖、省级一等奖,负责人加4分,成员加3

  3. 国家级三等奖、省级二等奖、校级一等奖,负责人加3分,成员加2

  4. 其余等级不加分。

    荣誉加分中,同一学期所得分数不累加,取每学期最高者;其他德育竞赛按奖状中公章的相应级别折算加分

    3导师评价积分(最高5分,由导师提供)

         导师对研究生学习、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。

  5. 德育综合表现积分(最高5分,由学工考核)

    参考评分标准:思想作风正派,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系、所、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,尊敬师长、团结友爱。 无具体加分细则。

    2. 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
   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。

    3.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。

    五、日程安排

    2023910日前      完成硕士研究生开题

    2023915日前      完成奖学金评定

    2023922日前      完成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

    2023925日前      评定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永利集团304a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3630